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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訂定「包裝食用鹽品之碘標示規定」 【發布日期:2016-11-01】 :食品組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1月1日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51303180號主旨:訂定「包裝食用鹽品之碘標示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一日生效。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公告事項:「包裝食用鹽品之碘標示規定」如附件。資訊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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