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於9月會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至大甲鎮瀾宮及城隍廟周邊抽驗祭祀食品,進行外包裝標示查核,並檢驗防腐劑、食用色素、調味劑及殺菌劑,總計抽驗16件產品,其中發酵餅、彎糕、善香糕(鹹梅口味)、果凍素三牲等4件外包裝標示與規定不符(未標示重量、檢出食品添加物未標示),另外彎糕、善香糕(鹹梅口味)此2件產品檢出調味劑-環己基磺醯胺酸鹽、糖精(限量標準:皆不得檢出);不符規定產品來源廠商皆為外縣市業者,本局除已通知本市販售業者立即下架外,並移請產品源頭所轄縣市衛生局辦理。
衛生局局長黃美娜除呼籲製作業者勿濫用食品添加物外,也提醒民眾雖然無法從食品外觀判斷產品安全與否,建議除應選擇有包裝且標示完整之產品外,亦應選擇信譽優良之商家,以營造優質的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