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抽驗市售麵製品四十三件,結果九件檢出含有防腐劑,食品藥物管理科長王淑芬說,製造業者經查證屬實,將開罰三萬元。
食品藥物管理科指出,麵製品依規定不得添加己二烯酸、苯甲酸、去水醋酸、過氧化氫等類防腐劑,八月中到傳統市場、大賣場、超市及相關製造工廠抽驗市售麵製品四十三件,檢出九件不合格,其中八件含苯甲酸,一件檢出過氧化氫。
科長王淑芬公布,不合格的業者包括在家樂福中平分公司抽驗、由中和區新連茂食品供應的油麵,檢出過氧化氫,已要求相關產品下架;另外八件都是散裝自製麵品,分別是蘆洲區中央路廿巷中山製麵廠的油麵、陽春麵,蘆洲區復興路410巷大台北集合市場嘉義製麵的烏龍麵、油麵,三重區碧華街旺來製麵廠的油麵,三峽區大勇路三巷家佳製麵的水餃皮、油麵,以及中和區宜安路一巷羅姓攤商的陽春麵。
王淑芬說,苯甲酸食入過量,易流口水、腹瀉、肚痛、心跳加快,影響肝、腎;俗稱雙氧水的過氧化氫可做為食品殺菌劑,具漂白、防腐效果,食用過多可能引起頭痛、嘔吐,兩者只要經過烹煮,都可藉由蒸汽揮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