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墨西哥州針對含有故意添加 PFAS(intentionally added PFAS)的消費性產品發布標示指引,協助製造商了解相關要求。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符合規定的產品在新墨西哥州銷售時,須依規定標示 PFAS。
哪些產品需要注意?
目前仍可於新墨西哥州銷售或分銷且含有故意添加 PFAS 的產品,原則上須符合標示要求,部分產品類別可申請豁免;食品包裝、炊具等已列為禁售產品者,則不屬於本標示規定的適用範圍。
PFAS 標示有哪些要求?
- 使用指定 PFAS三角燒瓶圖示,「PFAS」字樣需位於燒瓶內
- 標示須清楚、醒目,讓消費者於購買前能辨識
- 若產品包裝遮蔽產品本身的標示,包裝亦須符合標示要求
- 網路等無法直接看到產品的銷售方式,也須在購買前提供相關資訊
※ 複雜耐用品適用不同的標示方式,PFAS 標籤主要需出現在消費者產品規格表及操作/維護手冊中
哪些產品可能適用豁免?
部分產品可豁免 PFAS 標示要求,例如特定二手轉售產品,以及部分受其他聯邦法規管理的產品;符合條件的製造商亦可依規定申請標籤豁免。
違規可能面臨的處罰
未正確標示含有故意添加 PFAS 的產品,可能面臨最高 15,000 美元的民事處罰;若持續未改善,每日最高可處 25,000 美元。
SGS 提醒
建議相關業者提前確認產品是否含有故意添加 PFAS,並依產品類別確認是否涉及禁售、標示或豁免要求,以降低產品進入新墨西哥州市場時的違規風險。
※ 本文內容參考《新墨西哥州公報》發布資訊整理編撰,如針對內容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之主管機關洽詢,各市場地區主管機關有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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