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標準修正
為強化金屬合金類材質之管理,衛生福利部於今年1月11日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刪除金屬罐之材料分類,新增金屬合金類,並依食品直接接觸面區分為金屬合金者與合成樹脂塗漆者兩項目。在研訂相關檢驗方法期間,食品藥物管理署官網於1月18日說明,如有金屬合金類食品器具容器包裝之檢驗需求,可參考金屬罐之檢驗方法(MOHWU0025.02),但仍需配合衛生標準進行調整。
預告廢止/訂定檢驗方法
衛生福利部於112年4月20日預告廢止「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金屬罐之檢驗」;同時預告訂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金屬合金類(與食品直接接觸面為金屬合金者)之檢驗」(草案)及「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金屬合金類(與食品直接接觸面為合成樹脂塗漆者)之檢驗」(草案)。
因現行主管機關已預告廢止金屬罐之檢驗方法(MOHWU0025.02),故自112年4月20日開始,委託本公司測試的金屬合金類食品器具、容器、包裝,將依據食品藥物管理署所公布之金屬合金類建議檢驗方法TFDAU0007.00及TFDAU0008.00進行。
詳細草案預告修訂內容請參閱食藥署網站公告。
資料來源:
※ 本文由SGS雜貨實驗室編輯小組參考整理自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