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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農產品
2011/03/25

日本輻射污染食品不得輸入

內文出處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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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輻射污染食品不得輸入

日本福島核電廠輻射外洩造成福島等縣生產的牛奶、乳製品與新鮮蔬果輻射值超標。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其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之產品,不得輸入。食品藥物管理局宣布,自即日起暫停受理前述日本受輻射污染地區所生產製造之所有食品輸入報驗。未來只要日本政府公布某地區食品檢出輻射污染超標,或經我國檢驗不合格,該產地生產製造之所有食品即暫停受理輸入報驗。

至於日本其他區域輸入之食品,仍維持現行全面加強管控措施,生鮮冷藏蔬果、冷凍蔬果、活生鮮冷藏水產品、冷凍水產品、乳製品、嬰幼兒食品、礦泉水或飲水、海草類,八大類產品逐批查驗輻射量,另針對3月12日以後製造之日本輸入加工包裝產品,採加強抽驗。只要輻射值超過我國標準,一律禁止輸入,食品藥物管理局亦會派員監控銷毀。

食品藥物管理局將持續觀察日方公布之受影響區域及產品並蒐集國際資訊,掌握事件最新發展,並及時調整管控措施。

關鍵字: #日本核災 #衛生署 #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