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再次強調,自去(100)年3月14日起即已加強自日本輸入食品查驗措施,日本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5縣生產製造之任何食品仍維持暫停受理輸入報驗措施;該局並針對日本其他地區生產之八大類食品(生鮮冷藏蔬果、冷凍蔬果、活生鮮冷藏水產品、冷凍水產品、乳製品、嬰幼兒食品、礦泉水或飲水、海草類)實施「逐批」檢測輻射值,且日本輸臺食品輻射檢測採取與日本相同之輻射標準,不符合日本標準之貨品亦無法輸銷台灣。
自日本福島核電廠輻射外洩事件至101年8月19日止,已檢測自日本輸入食品27,886件,無輻射值檢測結果不符合日本及我國標準者。食品藥物管理局除對自日本輸入食品採邊境管制措施並函文要求日本加強該國食品源頭與出口管理。該局持續關注日本核電廠輻射外洩情形、日方之控管區域及國際相關資訊,作為邊境管制措施之參考,以確保輸入食品之衛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