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得以「0」標示之條件 |
熱量 |
該食品每100公克之固體(半固體)或每100毫升之液體所含該營養素量不超過4大卡 |
蛋白質 |
該食品每100公克之固體(半固體)或每100毫升之液體所含該營養素量不超過0.5公克 |
脂肪 |
碳水化合物 |
鈉 |
該食品每100公克之固體(半固體)或每100毫升之液體所含該營養素量不超過5毫克 |
飽和脂肪 |
該食品每100公克之固體(半固體)或每100毫升之液體所含該營養素量不超過0.1公克 |
反式脂肪 |
該食品每100公克之固體(半固體)或每100毫升之液體所含總脂肪不超過1.0公克;或該食品每100公克之固體(半固體)或每100毫升之液體所含反式脂肪量不超過0.3公克 |
糖 |
食品每100公克之固體(半固體)或每100毫升之液體所含該營養素量不超過0.5公克 |
※引用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 附表二(第9頁) 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