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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物檢驗
食品添加物檢驗介紹:檢測方式與規格標準

Food Additives:Testing & Specification

食品添加物檢驗

食品添加物檢驗

Food Additive Testing

服務內容: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防腐劑檢驗/甜味劑檢驗/二氧化硫檢驗/著色劑檢驗

一般來說,食品添加物測試可分為2個部分:添加物規格測試與含量測試。其中,「規格測試」指的是該食品添加物是否符合衛福部所制定的「食品添加物規格標準」;而所謂的「含量測試」,則是指食品中使用的添加物是否符合衛福部「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

食品添加物是什麼?包含哪些種類與用途?

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條定義,食品添加物是指:「為食品著色、調味、防腐、漂白、乳化、增加香味、安定品質、促進發酵、增加稠度、強化營養、防止氧化或其他必要目的,加入、接觸與食品之單方或複方的物質。」故在我國的食品添加物規範中,可將食品添加物依據用途分類為17類:

用途分類 代表物質
1 防腐劑 己二烯酸類、苯甲酸類、對羥苯甲酸及其酯類、丙酸類、去水醋酸等
2 殺菌劑 過氧化氫
3 抗氧化劑 BHT、BHA、沒食子酸丙酯等
4 漂白劑 亞硫酸鹽類 (以SO2殘留量計)
5 保色劑 亞硝酸鹽類、硝酸鹽類
6 膨脹劑 明礬類、酒石酸氫鉀、碳酸氫鉀等
7 品質改良用、釀造用及食品製造用劑 磷酸鹽類、二氧化矽等
8 營養添加劑 例如礦物質、維生素、胺基酸等營養素
9 著色劑 食用紅色六號、食用綠色三號、葉黃素等
10 香料 乙酸桂皮酯、乙基香莢蘭醛等
11 調味劑 L-天門冬酸鈉、檸檬酸鈉、5'-鳥嘌呤核苷磷酸二鈉等
甜味劑 糖精、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鈉、醋磺內酯鉀、蔗糖素等
12 黏著劑 (糊料) 乾酪素、甲基纖維素、鹿角菜膠等
13 結著劑 磷酸鹽類等
14 食品工業用化學藥品 氫氧化鈉、鹽酸等
15 載體 丙二醇、甘油
16 乳化劑 脂肪酸甘油酯等
17 其他 矽樹脂、酵素製劑、石油蠟等

食品添加物檢驗規格標準說明

衛福部針對各項准用的食品添加物,制定了「食品添加物規格標準」,而這類檢驗規格大多為添加物的外觀、純度、理化性質、重金屬含量、其他不純物等項目。SGS提供多項食品添加物規格測試,可協助相關食品業者確認規格符合性:

  • 理化性質:鑑別、乾燥減重、碘價、折射率、折光率、比重等
  • 重金屬:砷、鉛、重金屬以鉛計、砷(以As2O3計)等
  • 其他不純物:熾灼殘渣、氯化物、硫酸鹽等
  • 食品添加物全規格檢驗:碳酸鎂、碳酸氫鈉、焦糖色素等

食品添加物檢驗有分單、複方?

單方食品添加物

目前單方食品添加物已納入強制登錄及查驗登記(香料除外),單方食品添加物品項及規格皆應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

複方食品添加物

複方食品添加物,係指將「單方食品添加物」與其他單方食品添加物或作為輔料之食品原料,以物理方式混合。且為製成具有「食品添加物」功能,非供直接食用之調製品。其中使用之食品添加物成分,僅限由中央主管機關准用之食品添加物組成,免辦理查驗登記。

惟其使用之個別單方食品添加物品項及規格,皆應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業者若有香料或複方食品添加物自主管理的需要,衛福部仍受理自願性查驗登記的申請。

複方食品添加物之規格標準制定,可依食品藥物管理署制定之「複方食品添加物申請查驗登記之規格審查原則」。重金屬以鉛計或其他不純物,因為經常是複方食品添加物中各單方添加物的共同規格標準項目,故也常作為複方食品添加物的規格標準。而在使用限量的範圍,最終產品中各單方食品添加物含量,皆需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

非食品級的食品添加物可能會有哪些健康風險?

依照目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要求單方食品添加物,必須辦理查驗登記並申請「食品添加物許可證」。唯有准用許可字號的食品添加物,才可添加在食品中 (複方食品添加物,也需要主管機關查核)。

若有不肖業者使用非食品級的化學品充當食品添加物,基於經濟誘因,通常都是以工業級化學品混充。其原料來源及規格通常沒有嚴格的管控,可能含有較多對人體健康有危害風險的物質,例如:重金屬雜質等。若添加量較多時,也可能會影響人體的正常生理機能,並造成健康疑慮。

而化學品是否為食品級,則需從原料來源、成分、規格、詳細加工製程、使用目的或用途、食用安全性等相關資料來認定。一般來說,市售化學品分可依據用途與純度規格分為以下3種類型:

類型 說明
試藥級 純度高,價格高。但其他殘留的雜質未必安全,也未必符合食用級的標準。
由於是以實驗為目的,非供食用,需考量其殘留的雜質是否具風險
食品級 純度中等,價格中等,整體產品的食用安全性高
工業級 通常價格低廉,其他殘留成分未必安全,礦物質或金屬等雜質含量可能較高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

食品添加物成品,除了要符合對應的規格標準外,其用途、所使用的食品類別和使用量也必須遵照衛福部「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例如:己二烯酸做為防腐劑,可使用於魚肉煉製品,用量以 Sorbic Acid計為2.0g/kg以下。SGS也提供多項食品中添加物含量的測試服務,包括衛福部准用品項及常見非法添加物:

  • 防腐劑、丙酸
  • 亞硝酸鹽
  • 甜味劑
  • 著色劑 (色素)、非法著色劑 (蘇丹色素、二乙基黃、二甲基黃、皂黃、羅丹明B等)
  • 二氧化硫
  • 過氧化氫 (雙氧水)
  • 抗氧化劑
  • 非法添加物:硼砂、硼酸 (禁用之品質改良劑)、螢光增白劑、甲醛、甘精(非法人工甘味劑) 等

資料來源:

※ 本文由SGS食品服務部編輯小組整理編撰;若他方引用本網頁相關文章內容亦應註明出處,並應確實遵守著作權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