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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出口歐洲,REACH 法規(化學品註冊、評估、授權與限制)是出口商必須面對的挑戰。此法規旨在保護人類健康與環境,確認歐盟市場產品符合安全標準。此法規自2007年生效,REACH要求所有在歐盟銷售的化學物質及其相關產品,都需經過註冊、評估、授權及限制。無論產品為單一化學物質、混合物或成品,皆可能受REACH影響。
為了實現歐盟市場產品安全的目標,REACH法規不僅要求製造商和進口商對其化學物質進行註冊,還要求企業評估其物質的危害,並採取適當的風險管理措施,以確認在整個供應鏈中的安全使用。法規涵蓋了廣泛的化學物質,包括工業化學品、消費品中的化學物質以及存在於成品中的某些物質。此外,REACH也建立了歐洲化學品管理局 (ECHA),負責管理和執行此法規。因此,對於希望在歐洲市場上銷售產品的企業而言,REACH合規不僅是法律義務,更是提升企業競爭力、贏得消費者信任的重要環節。
REACH法規主要涵蓋三類產品:
化學元素及其化合物,如鐵、鋁、甲醇、硝酸等。
兩種或多種物質的混合物或溶液,如油漆、潤滑油、塑膠粒等。
指在生產過程中被賦予特定形狀、表面或設計的物體,其功能主要由此決定,而不是化學成分。例如,自行車架、桌椅、不鏽鋼碗盤等。
REACH法規對不同產品有不同規範要求:
REACH法規部分產品或物質被排除在管制範圍外:
附錄17 (Annex XVII):
高度關注物質 (SVHC):
指對人類健康或環境有高度危害的化學物質,根據REACH法規第57條,具有以下之一種或一種以上特性:
SGS雜貨實驗室提供原物料、零組件、最終成品出口歐盟時,REACH法規中要求的下列測試服務:
高關注物質 (SVHC) 篩檢與濃度評估(0.1% w/w 門檻限制)
附錄 17 (Annex XVII) 危險物質禁限用法規符合性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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