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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購買預售屋消費者之權益,促進預售屋買賣資訊公開透明,內政部已於昨(2)日公告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並訂於今(108)年11月1日施行,未來建商與消費者簽訂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應符合新制契約規定,建商違反者,可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最高處30萬元罰緩。
雨遮新制上路 原來只針對這種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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