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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重金屬及真菌毒素以外,衛福部針對各類食品中的其他汙染物質及毒素制定了限量標準,供食品業者遵循,例如縮水甘油脂肪酸酯、氫氰酸、苯(a)駢芘、植物毒素、海洋毒素、戴奧辛及多氯聯苯等,此外,食品中的丙烯醯胺及塑化劑目前也已訂有指標值及含量背景值供食品業者參考管理。
衛福部對於巧克力產品的品名標示訂有「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供業者依循,若為完整包裝食品,外包裝上也必須具備營養標示,而在衛生標準方面,也訂有苯(a)駢芘、黃麴毒素、病原菌及食品添加物等限量。
油脂精煉過程中高溫脫臭步驟是縮水甘油脂肪酸酯與3-單氯丙二醇酯的主要來源。目前台灣的「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中,對於「醬油及以醬油為主調製而成之調味製品」訂有 3-MCPD 限量為 0.3 mg/kg,另於2021年7月1日起也開始實施嬰幼兒配方食品中縮水甘油脂肪酸酯的限量。
食品添加物是加工食品中經常使用的物質,國際間不同國家或地區也訂有各自的使用規範,本篇彙整了台灣食品在外銷日本時需要格外注意的甜味劑、防腐劑及乳化劑標準的差異,此外,SGS可提供相關檢驗及配方審核服務協助業者降低通關風險。
根據台灣食品法規,大部分包裝食品都一定要有營養標示,到底食品營養標示包含哪些項目?哪些食品一定要具備營養標示?關於營養標示成分分析,就由本篇文章一一幫您解答!
SGS食品服務部彙整國內外食品相關法規修訂新聞及政策訊息。
衛生福利部1月26日預告增訂食用油脂中縮水甘油脂肪酸酯之限量標準,另擬針對供為生產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及嬰幼兒副食品之食用油及脂肪,加嚴限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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