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電信產品驗證服務申請
NCC RCB 驗證服務
本驗證機構之運行,基於作業一致性與公正性的要求,因此公司每年固定獨立編列財務預算,以持續提供電信產品驗證服務所需要的技術研究與開發,確保驗證機構運作之獨立性與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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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F產品驗證機構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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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流程與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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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驗費用與審定證明相關注意事項
申訴管道
前項之外接電源、配件或周邊設備於一般使用時未使用,測試線材、測試治具或測試軟體於測試時未使用者,得不包括於檢驗報告內容。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提供「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乙方基於辦理型式認證證明之特定目的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乙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五條或第十九條規定向當事人蒐集個人資料時,應明確告知當事人下列事項:
申請廠商及其經銷商如於網站、電視購物、報紙及雜誌刊登販賣經型式認證合格之電信終端設備與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時,應標示審驗合格標籤。
以上NCC驗證服務之權利與義務須知所列相關條款,甲方已了解並且承諾遵循NCC對產品驗證之相關規定,並委託乙方執行NCC審驗工作。
型式認證證明、審驗合格證明或符合性聲明證明經撤銷或廢止者,自撤銷或廢止日起三個月內,不得就同廠牌同型號之器材重新申請審驗,本會並得將原持有人及撤銷或廢止事由公告之。前項型式認證證明、審驗合格證明或符合性聲明證明經撤銷或廢止者應回收已販賣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若他人權益因而受損,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型式認證證明、審驗合格證明或符合性聲明證明遺失、毀損或證明內登載事項變更時,得向原驗證機關(構)申請補發或換發。
若於驗證過程中,對於本驗證服務有任何建議或申訴,請不吝提供您的看法。您的指教,將是我們前進成長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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