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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農產品
2018/09/28

衛福部預告訂定「食品原料『油橄欖果實渣萃取物(含羥基酪醇)』之使用限制及其標示」草案

內文出處 衛福部食藥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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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預告訂定「食品原料『油橄欖果實渣萃取物(含羥基酪醇)』之使用限制及其標示」草案,以有效管理非傳統性食品原料並確保消費者之食用安全。該草案將進行為期60天之預告評論期,以蒐集各界意見。

橄欖油是許多民眾在選擇食用油時的名單之一,而橄欖油萃取過後的油渣裡面有很多成分,主要是羥基酪醇,為一種抗氧化成份,歐盟可用於膳食補充品、紐澳是在前年有核准膳食補充品,美國前年也同意可使用,目前雖然台灣還沒開放使用,但有業者向食藥署提出申請欲在台上市,食藥署依規定做檢視,經動物實驗結果發現,此類膳食補充品若攝取過多,可能會導致動物胚胎體重偏輕,因此食藥署依據業者檢具的安全性資料並邀集專家討論,決議規範此類產品所含的「羥基酪醇」含量及每日使用量,確保食用安全。

預告內容包含訂定「油橄欖果實渣萃取物(含羥基酪醇)」作為食品原料使用時應符合以下之規定:
1. 其羥基酪醇(Hydroxytyrosol)含量為15-40%
2. 每日使用量以羥基酪醇計為20毫克以下
3. 使用原料「油橄欖果實渣萃取物(含羥基酪醇)」之食品,其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顯著標示「孕婦及嬰幼兒不宜食用」之警語字樣。

此草案將進行為期60天之預告評論期,以蒐集各界意見。

詳細訊息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項下之「本署公告」查詢。

本規定於正式施行後,屆時如經查獲食品使用之原料不符合前述規定者,違者得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及第4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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