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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農產品
2011/08/08

食品藥物管理局對於食品中塑化劑含量之監測與管理措施

內文出處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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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今(8)日表示,之前發生惡意添加塑化劑造成食品污染事件已完成清查與處置,民眾可安心。

        由於食品在製造過程中,可能因接觸塑膠類器具、管路及包材等,造成少量塑化劑游離至食品中,該局針對該情形,已進行調查國產及進口食品塑化劑含量,瞭解食品中塑化劑背景值,並積極研擬企業指引及塑化劑之參考限量,以透過改善製造過程或器具,降低食品中塑化劑之含量,使民眾塑化劑暴露風險降到最低,以維護國民健康。

        此外,食品藥物管理局為加強管理食品中塑化劑之含量問題,同時採行以下具體措施:
一、為釐清產品中少量之塑化劑是否危害人體健康,並用以評估國內食品中所含之塑化劑
        可能引起之健康風險,食品藥物管理局已針對目前國內較常使用之鄰苯二甲酸2-乙基
        己基酯(Bis(2-ethylhexyl)phthalate, DEH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ibutyl 
        phthalate, DBP)、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isononyl phthalate, DINP)、鄰苯二甲
        酸丁基苯酯(Butyl benzyl phthalate, BBP)及鄰苯二甲酸二異葵酯(di-isodecyl 
        phthalate, DIDP)等5種塑化劑,參考國內外學者所提出之毒理研究及背景值等資料,
        並經該局食品安全與營養諮議會委員討論後,提出每日耐受量(Tolerable Daily 
        Intake, 簡稱TDI),作為產品含量風險評估之估算依據。

二、強制落實食品添加物產業登錄制度,並將食品中塑化劑之含量列為市場監測之例行稽
        查抽驗項目,實施全面性食品稽查計畫,監測任何可能污染源,並加強衛生、檢調及
        各相關單位之合作及取締工作,嚴懲所有惡意添加塑化劑之不法業者。

三、持續增修正塑膠類食品包裝及食品容器之規格、衛生標準及使用規範,以期降低經由
        塑膠包裝及容器釋出之塑化劑含量。

四、透過塑化劑背景值含量資料庫之建立,以及國人攝取暴露量之風險評估,以包裝飲料
        及嬰幼兒食品為未來優先制定限量標準之對象,保障消費者之權益。

五、與環保署針對列管塑化劑毒化物強化運作管理,建立業務通報機制,強化勾稽及異常
        警示功能機制,防杜不法。

        此外,衛生署已研擬申訴者主動醫療輔導及追蹤評估標準作業流程,對申訴人進行關懷,亦由國家衛生研究院將成立「國家環境毒物研究中心」,持續針對塑化劑追蹤並研究塑化劑對國人健康影響之流行病學研究。

        衛生署強調,雖然塑化劑污染食品事件已平息,但仍會本於職責,持續強化相關管理,以維護全民食的安全,保障消費者權益。

關鍵字: #DEHP #每日耐受量 #食品容器 #添加物